1、协助财务部门完成任务
2、办理其他有关的财会事务,做好文书及日常事务工作
试用期1个月, 单休
工作地点:观山湖区 兴竹联行大厦
要求: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,财务.会计等相关专业。具有基本财务管理知识,有良好经营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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